各位读者:
图书馆是公共场所,不负责保管私人物品,读者作为私人物品保管的第一责任人,应自觉做到“物随人走,人离位清”。为广大读者营造安全、舒适、文明的阅览环境,图书馆将对馆内公共区域的个人物品进行清理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清理期限: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10时00分前。
二、清理范围:图书馆2-6楼阅览区桌面、书架、休闲区域。
三、清理方式:2023年12月11日10时00分前,请各位读者将所有存放在馆内的私人物品(包括但不限于小板凳、书籍、整理箱、服装、水杯、资料等)自行清理带走;如逾期未带离的私人物品,图书馆将视为物主放弃其物权,并于2023年12月11日中午开始将未带离的无主物品作废品处置。
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,请各位读者积极配合,互相转告并遵照执行,及时带走私人物品,不便之处,敬请谅解!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!
图 书 馆
2023年12月7日